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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出海作業,守護生命財產,落實安全不能少!

各位漁友與船主請注意: 海上作業環境多變,為保障每一位漁民朋友都能「平安出航、滿載而歸」,請務必落實以下安全檢查與操作規範。

🛠一、 出海前:徹底檢查,不帶隱患出海              

  1. 機電與消防維修:
    • 強化船體、主副機及電力線路保養。
    • 確認消防滅火設備效能,注意用火安全。
    • 定期進行消防及求生演練,確保船員熟悉操作。
  2. 通訊與定位設備(VMS/AIS):
    • 檢查 AIS(自動識別系統)VMS(船位回報器) 正常運作。
    • 船位回報能讓家人安心,更是遇險救助的關鍵航跡!
  3. 救生與航儀設備:
    • 確認救生衣、信號彈、EPIRB(無線電示位標)齊備。
    • 檢查 SSB、DSB、衛星電話等通訊器材及各項航儀。

🌊 二、 航行中:提高警覺,落實輪值瞭望

  1. 掌握氣象資訊:
    • 隨時蒐集作業水域之氣象、海象及水文資訊。
    • 遇惡劣天候應避離危險海域,嚴禁冒險作業。
  2. 落實守聽紀錄:
    • 與漁業通訊電臺保持通聯,依規定頻率進行守聽。
    • 航行中隨時注意機械運轉情形,落實輪值與瞭望。

🦺 三、 作業時:穿上救生衣,安全有保證

  1. 落實職安規範:
    •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水上作業有落水之虞時,務必使船員穿著救生衣
    • 一件救生衣,就是一份對家人的責任。

🚨 遇緊急事件通報窗口

若發生任何緊急狀況,請第一時間尋求協助:

  • 行政院海委會海巡署: 撥打 118(緊急報案專線)
  • 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
  • 所在地漁業通訊電臺

💡 溫馨提醒: 設備檢查多留心,海上作業更放心。請各位漁友互相提醒,落實各項安全檢查,避免遭受處罰並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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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便民服務,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21
  • 發布日期: 2026-08-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 點閱次數: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