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車城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及有關限制事宜 修正 總說明
為確保琉球、車城海域水產資源永續利用,本府八十九年一月六日依漁業法 第
四十四條 公告設置琉球、車城漁業資源保育區(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嗣經九
十九年、一百年、一百零一年、一百零三年、一百十年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
為一百十年三月三十一日屏府農漁字第一一0一一四七九一0一號公告「琉球、
車城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及有關限制事宜」。
近年本縣琉球鄉觀光蓬勃發展,其海域自然生態資源逐漸減少、失衡。調查
結果指出,珊瑚覆蓋率多呈現衰退,甚至失去珊瑚礁功能;且潮間帶海膽(梅氏
長海膽及口鰓海膽)繁生,嚴重侵蝕礁岩,影響潮間帶植被生長,危害生物棲息
環境。因應生態環境改變及資源變動,為維護生物多樣性,爰辦理 本次修正推動
各項重要保育措施,以有效養護水產資源,確保生物繁衍生長,其修正要點如
下:
一、
增訂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肚仔坪 核心區範圍、保育對象及限制事項。
(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三款及第八點第三款
二、將「梅氏長海膽」及「口鰓海膽」自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保育對象移
除。(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一款至第四款)
三、新增「硨磲貝」、「珊瑚(含珊瑚礁)」為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環島分區
及西北分區保育對象。(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一款及第四款)
四、修正
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潮間帶保育示範區範圍。(修正規定第四點第
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