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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籍申請遭難漁民救助金要檢附那些文件?

根據「臺中市遭難漁民漁船救助辦法」第八條說明,遭難漁民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文件,向海資所提出。
(1) 身分證影本。
(2) 船員進出港紀錄。
(3) 漁船船員手冊影本。
(4) 漁業電台通報紀錄或港檢單位報案證明。
(5) 死亡者之全戶戶籍謄本;殘廢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但失蹤者無須檢附。
(6) 未具領其他同性質救助金切結書。
(7) 其他海資所指定文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生活安全,宣導活動,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5
  • 發布日期: 2018-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 點閱次數: 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