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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搭乘娛樂漁船之乘客安全,請娛樂漁船漁業人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及娛樂漁業漁船船長潛水專業知識教育訓練講習內容辦理。

1. 發航前應全船檢查妥善,向乘客說明相關救生設備,並確認全船乘客已穿著救生衣。
2. 裝設VMS或AIS之娛樂漁業漁船發行前,漁業人或船長向農業部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查詢及確認船位訊號已回報。(通報電話:02-23835939)。
3. 發航後,須維持VMS或AIS於開啟狀態。
4. 應注意海氣象對乘客安全無顧慮。
5. 登島礁者,向乘客說明登島礁注意事項。
6. 船上明顯處應標示娛樂漁業活動安全須知。
7. 漁船明顯處應標示乘客定額及船員人數。
8. 船員配置符合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13條附表2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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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7
  • 發布日期: 2024-04-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 點閱次數: 21